译文
从前有个医生,自己夸耀自己能治驼背,他说:"背弯得像弓一样的人,像虾一样的人,像环一样的人,如果请我去医治,保管早上治傍晚就像箭一样笔直了。"有个人相信了他,就让这个医生给他治驼背。医生要来两块门板,把一块放在地上,叫驼背人趴在上面,又用另一块压在上面,然后到门板上践踏。驼背人的背很快就弄直了,但人马上就死了。那人的儿子想要到官府去告状,这个医生却说:"我的职业是治驼背,我只管治驼背,不管人的死活!"
注释
1.媒:介绍,夸耀
2.延:请,邀请
3.鸣:告发
4.诩:夸耀
5.矢:箭
6.业:职业
7.昔:以前
8.使:让
9.但:只
10.索:要
11.直:笔直
12.以:把
13.置:安放
14.于:在
15.践:践踏
16.亦:也
17.欲:想要
18.诸:兼词,之于
18.为:做
19.异:不同
20.曲环:圆环
21.欲:想要
22.但:只
23.其子欲诉诸官:那人的儿子想要到官府告状。
24.何异于此医哉:与这个医生有什么不同呢?
25.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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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光有良好的愿望是不够的,必须要辅之以科学有效的措施。寓言中的庸医扬言他专治驼背,经他着手的病人,都能治好。但是他的治疗方法却是用两块木板夹住病人,用人在木板上面踩踏。这显然不是科学的治疗方法。我们每个单位在年初时都会提一些年度目标,向职工展示美好的前景。比如许多单位都会说要改善职工生活,提高职工福利待遇。这本是个很好的愿望,也是受职工欢迎的愿望。但如果在实现这一目标时,不是通过正规渠道,那就成“庸医”了。这种例子不是少数。如有的单位通过乱收费来增收,有的通过非法手段来增收。今天报上刊登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已判刑),就是要求每一个私营业主向纪委缴40万元买一块纪委颁发的保护牌,不买的话就通过种种手段刁难,甚至把业主“双规”。这样的人不是“庸医”是什么?这样不但没有为职工谋好利益,反而损害了职工的利益。
二、一定要分清轻重,不能本末倒置。寓言中的庸医把病人治死了,驼背的儿子找医生评理,他却说:“我只管把他的驼背弄直,哪管他的死活!”他的错误就在于顾此失彼,轻重不分,本末倒置。在回答治驼背与救性命这两者之间谁更重要的问题时,他选择了前者,即轻者。而对更重要的“性命”,他却忽视了,因而酿成了把活人治死的恶果。我们平时的工作中,也经常要治理一些不良现象,如职工上班不遵守纪律、工作积极性不高、违犯操作规程等等。在出台一项管理措施或有关政策时,必须要充分考虑到其实施的后果,避免因为治理了这些问题,又衍生出了其它更加严重的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现操作走样,或是因为政策、措施本身不完善,必须及时纠正,以免酿成恶果。假如寓言中的医生听到病人呼救时,能及时停下来,病人就不至于丧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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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盈科(1553—1605),字进之,号绿萝山人。湖南桃源人,明万历二十年进士,先后历任长洲县令、大理寺正、户部员外郎、卒于四川提学副使任上。是明朝晚期文坛“公安派”的重要成员之一,诗文理论主张为文应抒发当时代个人的真性情,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说法,极力赞成灵性说。
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愈与吴郡张籍阅家中旧书,得李翰所为《张巡传》。翰以文章自名,为此传颇详密。然尚恨有阙者:不为许远立传,又不载雷万春事首尾。
远虽材若不及巡者,开门纳巡,位本在巡上。授之柄而处其下,无所疑忌,竟与巡俱守死,成功名,城陷而虏,与巡死先后异耳。两家子弟材智下,不能通知二父志,以为巡死而远就虏,疑畏死而辞服于贼。远诚畏死,何苦守尺寸之地,食其所爱之肉,以与贼抗而不降乎?当其围守时,外无蚍蜉蚁子之援,所欲忠者,国与主耳,而贼语以国亡主灭。远见救援不至,而贼来益众,必以其言为信;外无待而犹死守,人相食且尽,虽愚人亦能数日而知死所矣。远之不畏死亦明矣!乌有城坏其徒俱死,独蒙愧耻求活?虽至愚者不忍为,呜呼!而谓远之贤而为之邪?
说者又谓远与巡分城而守,城之陷,自远所分始。以此诟远,此又与儿童之见无异。人之将死,其藏腑必有先受其病者;引绳而绝之,其绝必有处。观者见其然,从而尤之,其亦不达于理矣!小人之好议论,不乐成人之美,如是哉!如巡、远之所成就,如此卓卓,犹不得免,其他则又何说!
当二公之初守也,宁能知人之卒不救,弃城而逆遁?苟此不能守,虽避之他处何益?及其无救而且穷也,将其创残饿羸之余,虽欲去,必不达。二公之贤,其讲之精矣!守一城,捍天下,以千百就尽之卒,战百万日滋之师,蔽遮江淮,沮遏其势,天下之不亡,其谁之功也!当是时,弃城而图存者,不可一二数;擅强兵坐而观者,相环也。不追议此,而责二公以死守,亦见其自比于逆乱,设淫辞而助之攻也。
愈尝从事于汴徐二府,屡道于两府间,亲祭于其所谓双庙者。其老人往往说巡、远时事云:南霁云之乞救于贺兰也,贺兰嫉巡、远之声威功绩出己上,不肯出师救;爱霁云之勇且壮,不听其语,强留之,具食与乐,延霁云坐。霁云慷慨语曰:“云来时,睢阳之人,不食月余日矣!云虽欲独食,义不忍;虽食,且不下咽!”因拔所佩刀,断一指,血淋漓,以示贺兰。一座大惊,皆感激为云泣下。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即驰去;将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图,矢着其上砖半箭,曰:“吾归破贼,必灭贺兰!此矢所以志也。”愈贞元中过泗州,船上人犹指以相语。城陷,贼以刃胁降巡,巡不屈,即牵去,将斩之;又降霁云,云未应。巡呼云曰:“南八,男儿死耳,不可为不义屈!”云笑曰:“欲将以有为也;公有言,云敢不死!”即不屈。
张籍曰:“有于嵩者,少依于巡;及巡起事,嵩常在围中。籍大历中于和州乌江县见嵩,嵩时年六十余矣。以巡初尝得临涣县尉,好学无所不读。籍时尚小,粗问巡、远事,不能细也。云:巡长七尺余,须髯若神。尝见嵩读《汉书》,谓嵩曰:“何为久读此?“嵩曰:“未熟也。“巡曰:“吾于书读不过三遍,终身不忘也。“因诵嵩所读书,尽卷不错一字。嵩惊,以为巡偶熟此卷,因乱抽他帙以试,无不尽然。嵩又取架上诸书试以问巡,巡应口诵无疑。嵩从巡久,亦不见巡常读书也。为文章,操纸笔立书,未尝起草。初守睢阳时,士卒仅万人,城中居人户,亦且数万,巡因一见问姓名,其后无不识者。巡怒,须髯辄张。及城陷,贼缚巡等数十人坐,且将戮。巡起旋,其众见巡起,或起或泣。巡曰:“汝勿怖!死,命也。“众泣不能仰视。巡就戮时,颜色不乱,阳阳如平常。远宽厚长者,貌如其心;与巡同年生,月日后于巡,呼巡为兄,死时年四十九。”嵩贞元初死于亳宋间。或传嵩有田在亳宋间,武人夺而有之,嵩将诣州讼理,为所杀。嵩无子。张籍云。
陈浩然招游观音山,宴张氏楼。徐姬楚兰佐酒,以琵琶度曲。郯云台为之心醉。口占戏之。
春江暖涨桃花水。画舫珠帘,载酒东风里。四面青山青似洗,白云不断山中起。
过眼韶华浑有几。玉手佳人,笑把琶琶理。枉杀云台标内史,断肠只合江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