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真宗赵恒(968年12月23日-1022年3月23日),宋朝第三位皇帝,宋太宗第三子,母为元德皇后李氏。至道元年(995年),被立为太子,改名恒。至道三年(997年),赵恒即位。乾兴元年(1022年),赵恒驾崩,年五十五,在位二十五年。谥号为文明章圣元孝皇帝,庙号真宗。葬永定陵。后累加谥至膺符稽古神功让德文明武定章圣元孝皇帝。赵恒好文学,善书法。著名谚语“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即出自他,其目的在于鼓励读书人读书科举,参政治国,使得宋朝能够广招贤士治理好天下。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氾南。
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
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
子犯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亦去之。
(选自《左传》)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以与鳄鱼食,而告之曰:
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泽,罔绳擉刃,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则江汉之间,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越;况潮岭海之间,去京师万里哉!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揜,扬州之近地,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争为长雄;刺史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伈伈睍睍,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虾、蟹之细,无不归容,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刺史则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必尽杀乃止。其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