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在芳香的压着花纹的红笺纸上题遍诗句,诗笺大多寄给了一位旧日相好。只记西楼劝饮时她垂垂如雪的粉面和南苑歌舞时她春衫飘动如有微风吹拂。
自从别离以后,花柳依旧,无穷无尽,可惜欢乐之事却少有同心之人一块儿共度。请谁问得“云”的音信,问她如今飘荡在巫山哪一个峰头。
注释
鹧鸪天:词牌名,又名“思佳客”、“思越人”、“醉梅花”、“半死梧”等,双调,五十五字,上下片各四句、三平韵。
题破:写尽,写完。题,写。
香笺小砑(yà)红:磨压过的红色小纸。香笺,散发香气的信笺。砑红:又称“砑绫”,一种砑光之绫,用作信笺等。砑,研磨物体,使之坚实发光。
诗篇:一作“诗成”。
西楼:泛指词中主人公游乐之处。晏
酒面:饮酒后的面色,一作“宿酒”。
垂垂:渐渐。
南苑(yuàn):苑名,因在皇宫之南,故名,历代所指不一。
春衫:指舞女穿着的轻而薄的衣衫。
细细风:指起舞之际,春衫飘动,仿佛有微风吹拂。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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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词抒写别后思念之情。上片由叙及忆,叙香笺题诗,追忆相逢旧事,直抒情怀,思念之情抒写不尽。“题破香笺小砑红。诗篇多寄旧相逢。”别后相思,香笺砑红,写成诗篇,寄予情人。“西楼酒面垂垂雪,南苑春衫细细风”两句写景极流丽,然而实是言情,把词人对往事的留恋和怀想都写进“垂垂雪”和“细细风”中。旧事甚多,唯忆两件:一是西楼劝饮时,女子垂垂如雪的粉面;二是南苑歌舞时,女子随风飘旋的春衫。二事所指,实为一段春情,故美好难忘。
下片进一步写思念之苦,自分别后离愁别绪一直萦绕于心,词意较缠绵深沉,但词句却明了畅达。“花不尽,柳无穷”六字与上片开头相关合,题破香笺也写不完的思念之情正如同不尽之花、无穷之柳一样,表示分别以后,年复一年,春光如逝,相思不尽,因情人不在身旁,毫无欢乐意趣。结二句借用巫山神女的典故,以归云巫山作喻,追问巫山归云讯息,眷恋旧情,渴望再度相亲相爱,词切而情深,词人的苦闷与无奈尽含其中,同时似暗含词人所怀念的旧日相好的身份乃是一个歌妓之意,可谓“语尽而意不尽,意尽而情不尽”。
全词感慨今昔,或借景传情、或直抒胸臆,写情深沉婉曲,文笔却十分流畅,浅语有致,读来琅琅上口;又用时空转换,对比今昔;以设问猜测,情真意切,收到了意在言外的效果。
参考资料:
晏几道(1038年—1110年),北宋著名词人。字叔原,号小山,抚州临川文港沙河(今属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人。晏殊第七子。 历任颍昌府许田镇监、乾宁军通判、开封府判官等。性孤傲,中年家境中落。与其父晏殊合称“二晏”。词风似父而造诣过之。工于言情,其小令语言清丽,感情深挚,尤负盛名。表达情感直率。多写爱情生活,是婉约派的重要作家。有《小山词》留世。
山上巴子城,山下巴江水。中有穷独人,强名为刺史。
时时窃自哂,刺史岂如是。仓粟喂家人,黄缣裹妻子。
莓苔翳冠带,雾雨霾楼雉。衙鼓暮复朝,郡斋卧还起。
回头望南浦,亦在烟波里。而我复何嗟,夫君犹滞此。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