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4—1794)江苏江都人,字容甫。幼孤贫,赖母授读。少长,游书肆,借阅经史百家书籍,过目成诵,遂为通人。乾隆四十二年拔贡生。以母老不赴朝考。文章以汉魏六朝为则,卓然为清代中叶大家。笃志经学,尤精《周官》、《左氏传》,兼治诸子。与同乡王念孙、刘台拱为友,服膺顾炎武,自许为私淑弟子。曾应湖广总督毕沅之聘,撰《黄鹤楼铭》等文,传诵一时。后至杭州文澜阁掌《四库全书》,旋卒。有《广陵通典》、《春秋后传》、《容甫先生遗诗》、《述学内外篇》。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我敌也。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