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峻(463—521年),南朝梁学者兼文学家。字孝标,本名法武,平原(今属山东德州平原县)人。以注释刘义庆等编撰的《世说新语》而著闻于世,其《世说新语》注引证丰富,为当时人所重视。而其文章亦擅美当时。《 隋书·经籍志 》著录其诗文集六卷,惜今所传为数有限。刘峻才识过人,著述甚丰,所作诗文颇有发明。其《世说新语注》 征引繁博,考定精审,被视为后世注书之圭臬,至今流传。据《隋志》 所载,刘峻另有《汉书注》 一百四十卷,还 编撰《类苑》一百二十 卷,惜二注均已亡佚。刘峻生平行迹历来不得其详。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