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裕(787—849),字文饶,唐代赵郡赞皇(今河北赞皇县)人,与其父李吉甫均为晚唐名相。唐文宗时,受李宗闵、牛僧儒等牛党势力倾轧,由翰林学士出为浙西观察使。太和七年,入相,复遭奸臣郑注、李训等人排斥,左迁。唐武宗即位后,李德裕再度入相,执政期间外平回鹘、内定昭义、裁汰冗官、协助武宗灭佛,功绩显赫。会昌四年八月,进封太尉、赵国公。唐武宗与李德裕之间的君臣相知成为晚唐之绝唱。后唐宣宗即位,李德裕由于位高权重,五贬为崖州司户。李德裕两度为相,太和年间为相1年8个月,会昌年间为相5年7个月,两次为相7年3个月。
司天台,仰观俯察天人际。羲和死来职事废,官不求贤空取艺。
昔闻西汉元成间,上陵下替谪见天。北辰微闇少光色,四星煌煌如火赤。
耀芒动角射三台,上台半灭中台坼。是时非无太史官,眼见心知不敢言。
明朝趋入明光殿,唯奏庆云寿星见。天文时变两如斯,九重天子不得知。
不得知,安用台高百尺为。
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火朝觌矣,道茀不可行也。侯不在疆,司空不视涂,泽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积,场功未毕,道无列树,垦田若艺,膳宰不置饩,司里不授馆,国无寄寓,县无旅舍。民将筑台于夏氏。及陈,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宾不见。
单子归,告王曰:“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王曰:“何故?”对曰:“夫辰角见而雨毕,天根见而水涸,本见而草木节解,驷见而陨霜,火见而清风戒寒。故《先王之教》曰:‘雨毕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草木节解而备藏,陨霜而冬裘具,清风至而修城郭宫室。’故《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其时儆曰:“收而场功,待而畚梮,营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里。’此先王所以不用财贿,而广施德于天下者也。今陈国火朝觌矣,而道路若塞,野场若弃,泽不陂障,川无舟梁,是废先王之教也。”
“《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国有郊牧,疆有寓望,薮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御灾也,其余无非谷土,民无悬耜,野无奥草。不夺民时,不蔑民功。有优无匮,有逸无罢。国有班事,县有序民。’今陈国道路不可知,田在草间,功成而不收,民罢于逸乐,是弃先王之法制也。
“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候人为导,卿出郊劳,门尹除门,宗祝执祀,司里授馆,司徒具徒,司空视途,司寇诘奸,虞人入材,甸人积薪,火师监燎,水师监濯,膳宰致饔,廪人献饩,司马陈刍,工人展车,百官以物至,宾入如归。是故小大莫不怀爱。其贵国之宾至,则以班加一等,益虔。至于王吏,则皆官正莅事,上卿监之。若王巡守,则君亲监之。’今虽朝也不才,有分族于周,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
“《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赏善而罚淫,故凡我造国,无从非彝,无即慆淫,各守尔典,以承天休。’今陈侯不念胤续之常,弃其伉俪妃嫔,而帅其卿佐以淫于夏氏,不亦嫔姓矣乎?陈,我大姬之后也。弃衮冕而南冠以出,不亦简彝乎?是又犯先王之令也。
“昔先王之教,懋帅其德也,犹恐殒越。若废其教而弃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将何以守国?居大国之 ,而无此四者,其能久乎?”
六年,单子如楚。八年,陈侯杀于夏氏。九年,楚子入陈。
鹪鹩,小鸟也,生于蒿莱之间,长于藩篱之下,翔集寻常之内,而生生之理足矣。色浅体陋,不为人用,形微处卑,物莫之害,繁滋族类,乘居匹游,翩翩然有以自乐也。彼鹫鹗惊鸿,孔雀翡翠,或淩赤霄之际,或托绝垠之外,翰举足以冲天,觜距足以自卫,然皆负矰婴缴,羽毛入贡。何者?有用于人也。夫言有浅而可以托深,类有微而可以喻大,故赋之云尔。
何造化之多端兮,播群形于万类。惟鹪鹩之微禽兮,亦摄生而受气。育翩翾之陋体,无玄黄以自贵。毛弗施于器用,肉弗登于俎味。鹰鹯过犹俄翼,尚何惧于罿罻。翳荟蒙笼,是焉游集。飞不飘扬,翔不翕习。其居易容,其求易给。巢林不过一枝,每食不过数粒。栖无所滞,游无所盘。匪陋荆棘,匪荣茞兰。动翼而逸,投足而安。委命顺理,与物无患。
伊兹禽之无知,何处身之似智。不怀宝以贾害,不饰表以招累。静守约而不矜,动因循以简易。任自然以为资,无诱慕于世伪。雕鹖介其觜距,鹄鹭轶于云际。稚鸡窜于幽险,孔翠生乎遐裔。彼晨凫与归雁,又矫翼而增逝。咸美羽而丰肌,故无罪而皆毙。徒衔芦以避缴,终为戮于此世。苍鹰鸷而受譄,鹦鹉惠而入笼。屈猛志以服养,块幽絷于九重。变音声以顺旨,思摧翮而为庸。恋钟岱之林野,慕陇坻之高松。虽蒙幸于今日,未若畴昔之从容。
海鸟鶢鶋,避风而至。条枝巨雀,踰岭自致。提挈万里,飘飖逼畏。夫唯体大妨物,而形瑰足玮也。阴阳陶蒸,万品一区。巨细舛错,种繁类殊。鹪螟巢于蚊睫,大鹏弥乎天隅。将以上方不足,而下比有余。普天壤以遐观,吾又安知大小之所如?
治平二年五月丁亥,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六月甲午,殡于京城之西。其明年六月壬午,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轼铭其墓曰:
君讳弗,眉之青神人,乡贡进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有子迈。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皆以谨肃闻。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
从轼官于凤翔。轼有所为于外,君未尝不问知其详。曰:“子去亲远,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轼与客言于外,君立屏间听之,退必反覆其言,曰:“某人也,言辄持两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与是人言。”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其与人锐,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将死之岁,其言多可听,类有识者。其死也,盖年二十有七而已。始死,先君命轼曰:“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侧。”未期年而先君没,轼谨以遗令葬之,铭曰: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泉,余不能。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呜呼哀哉!